問:我的自然信息發生過變更(姓名、身份證號),該怎么辦?
答:畢業后經公安部門批準更改了姓名,需按情況補充提供以下材料:
(1)戶口本上有曾用名:提供含現用名及曾用名的戶口本單頁(即常住人口登記卡單頁)原件及復印件 或戶籍證明原件。
(2)戶口本上無曾用名:公安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《公民姓名變更證明》原件。
畢業后經公安部門批準更改了身份證號,需補充提供以下材料:公安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《公民身份號 碼更正證明》原件。
發布時間:2024-09-10 10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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