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公文擬稿要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規及有關規定。
②擬寫文稿要達到:情況確實;觀點明確;條理清楚;文字精煉;書寫工整;標點準確;
篇幅簡短。
③文稿中的人名、地名、數字、引文要準確,日期應寫具體的年、月、日。
④文稿中如要引用某份公文,應當先引標題,后引發文字號。
⑤文稿中涉及計量單位時,必須使用國家規定的標準計量單位。
⑥用詞要準確,用字要規范。
⑦公文中的數字,除成文時間、部分結構層次序數和詞、詞組、慣用語、縮略語、 具有
修辭色彩語句中作為詞素的數字必須使用漢字外,應當使用阿拉伯數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