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下半年全國大學英語四、六級考試(以下簡稱四、六級考試)將于12月14日(星期六)舉行, 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開考科目及時間
考試日期 | 考試種類 | 考試時間 | 入場時間 |
12月14日 上午 | 英語四級考試(CET4) | 09:00-11:20 | 08:40 |
12月14日 下午 | 英語六級考試(CET6) | 15:00-17:25 | 14:40 |
二、參考要求
1、考生帶齊考試證件,包括準考證 、身份證、學生證(根據國家教育考試中心要求,參考人員必須三證齊全才能參加考試,三證不全者一律不準進入考場。如遇身份證和學生證遺失,請在開考前到所在學辦出具相關證明并交教務處確認蓋章,方可參加考試)。2、自備考試用品,包括黑色字跡簽字筆、2B鉛筆、橡皮擦。
3、考生以考試現場所張貼的“考場分布圖”上的考試地點為準。4、考試當天須提前30分鐘到考場,考試開始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。
三、相關法律法規
1、根據2012年4月1日頒布的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),學校按《辦法》規定嚴肅處理違紀、作弊考生,加重懲處力度。
2、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(九),將考試中下列行為入刑:
(1)二十五、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后增加一條,作為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:“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,組織作弊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;情節嚴重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 “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,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。“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,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、答案的,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。“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,處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。”
(2) 二十六、在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中增加一款作為第四款:“單位犯前三款罪的,對單位判處罰金,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,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。”
(3)五十二、本修正案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。
3、考生凡在考試期間有作弊、替考等行為發生的,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、法規結合我校相關管理規定給與留校察看、取消學位等處理。
四、其他
1、四、六級考試試卷采用“多題多卷”考試模式。請考生誠實參考,切勿聽信非法考試渠道信息的誘惑,避免上當受騙。
2、學校已全面啟用標準化考場,考場配有監控攝像頭和屏蔽器。
3、考生嚴禁攜帶任何挎包(包括書包)以及任何通訊工具進入考場,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并按作弊處理。考點不提供物品存放,建議考生只攜帶所須證件和文具參考。
4、本次考試統一配有衛星同步時鐘,禁止考生佩帶各種手表進入考場。
5、為加強考試紀律,切實杜絕考試作弊等不良行為,請考生在考試時保管好自己的試卷,嚴防他人抄襲。考試中心規定如因答卷內容相同而被判為雷同試卷,則取消考試成績并按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處理。
四、六級考試作為國家級考試,建立了“考生誠信檔案”,將對考生未來的就業產生直接影響。
6、考生在考試結束后,須得到監考老師同意后方可離場。嚴禁夾帶試卷離開考場,一經發現學校將按校規嚴肅處理。
7、因我校考生存在跨校區考試的情況,考生在領到準考證后務必認真細致確認考場位置。考場分布圖見附表。
教務處2019年12月9日